苗栗法院 112讓34775

苗栗縣造橋鄉大西段82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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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5/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3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
保證金:
2
總坪數:
2.4
坪單價:
4.2萬/坪
持分地坪:
2.4 坪
總現值:
4.7 萬
拍後增值:
-5.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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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造橋鄉 大西段 829地號,面積 430 m2,持分 817/45000,10 萬
法院筆錄 (9)
2.
113年1月16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 之829地號現有門牌造橋鄉大西村大西一街83巷29號之建物占用,其餘面積 為空地。惟實際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證注意,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 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3.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4.
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8.
本件拍賣之土地:
9.
如有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該 土地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10.
係拍賣應有 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 無優先承買權。
11.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1.租地建 屋之建物所有權人。2.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 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12.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 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 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造橋鄉 大西段 829地號
430 m2 × (817/45000) × 6,000 元 - 10 萬元
= -5.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9
特拍 不點交
744.1 坪 / 207.5 萬
2024/7/25
2拍 不點交
67.7 坪 / 5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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