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雨162

雲林縣元長鄉五塊寮段582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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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7/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0.6
保證金:
10.2
總坪數:
65.1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65.1 坪
總現值:
56 萬
拍後增值:
5.4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雲林縣 元長鄉 五塊寮段 582地號,面積 294 m2,持分 5/30,11.6 萬
2.
雲林縣 元長鄉 五塊寮段 584地號,面積 253 m2,持分 5/30,10 萬
3.
雲林縣 元長鄉 五塊寮段 586地號,面積 745 m2,持分 5/30,29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4/6/5,總底價 78.5萬,保證金 15.7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2拍,2024/6/26,總底價 63萬,保證金 12.6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元長鄉五塊寮段
2.
586地號土地上有多棟建物座落(其中一建物門牌:雲林縣元長鄉東木35號),同段582地號土地為雜樹。上開建物非拍賣範圍,建物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法律關係請自行處理,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3.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4.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426─2條、民法第425─1條規定者,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法院及本公司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六、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5.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法院,俾利後續處理)。
6.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
土地增值 (3)
1.
雲林縣 元長鄉 五塊寮段 582地號
294 m2 × (5/30) × 2,600 元 - 11.6 萬元
= 1.1萬元
2.
雲林縣 元長鄉 五塊寮段 584地號
253 m2 × (5/30) × 2,600 元 - 10 萬元
= 1萬元
3.
雲林縣 元長鄉 五塊寮段 586地號
745 m2 × (5/30) × 2,600 元 - 29 萬元
= 3.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18
3拍 不點交
225.7 坪 / 58.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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