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3未20630丙

臺中市南屯區田心段477-9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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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7/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8/6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76.8
保證金:
83.1
總坪數:
10.6
坪單價:
26.1萬/坪
持分地坪:
10.6 坪
總現值:
344.8 萬
拍後增值:
6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何棋澄
何棋澄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一零四安鑫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西區市府路39號4F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南屯區 田心段 477-9地號,面積 70 m2,持分 1/2,276.8 萬
(第二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4/6/25,總底價 346萬,保證金 103.8萬,坪單價 32.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105年5月24日假扣押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界稱477-9地號土地為道路,位於 大墩一街57巷。
2.
113年4月2日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界稱477-9地號土地為巷道,位於大墩一 街57巷,為「同心家園」社區進出使用。
3.
依鑑價報告所示,477-trial現況為道路,北側臨約12公尺道路。
4.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5.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 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6.
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土地為第二種住宅區。
7.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 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南屯區 田心段 477-9地號
70 m2 × (1/2) × 98,500 元 - 276.8 萬元
= 68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9
2拍 不點交
8.7 坪 / 99.1 萬
2024/7/12
3拍 不點交
1.2 坪 / 22.4 萬
2024/7/12
3拍 點交
0.9 坪 / 13.6 萬
2024/7/24
1拍 點交
9.4 坪 / 400 萬
2024/8/6
2拍 不點交
3.1 坪 / 62.4 萬
2024/8/6
2拍 點交
13.6 坪 / 28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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