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2火90135甲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13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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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5/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20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2,720
保證金:
544
總坪數:
14
坪單價:
194萬/坪
持分地坪:
1.4 坪
公告建坪:
14 坪
總現值:
484 萬
拍後增值:
-1,91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貳種商業區)
主建坪:
11.9 坪
附建坪:
2.2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2層
邱冠橙
邱冠橙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七盞燈(股)公司
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355號地下一層之20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松山區 美仁段一小段 383地號,面積 1,129 m2,持分 42/10000,2,400 萬
(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貳種商業區) )
建物 (1)
1.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13號,建號 3295,持分 1/2,320 萬
一層:62.68騎樓:15.68合計:78.36 平台:14.36 (12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法院筆錄 (3)
2.
3295建號係第三人統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向債務人蘇福長等人承租,目前作為聖德科斯生機 食品新南京門市之營業場所,租期自111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每月租金143,000元, 經目視現場並無漏水及增建等情;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且建物共有人有無分管協議不明, 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結果,表示皆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及建物內有非自然 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4.
依本院111年家繼簡字第11號判決本件拍賣標的應予變價分割,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 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 定之。本件債權人及債務人均為公同共有人,對執行標的均有優先承買權。另本件拍賣建物 為應有部分1/2,故依土地法第34條之一規定,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 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 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上開優先承買權競合時,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之優先承買權,優先 於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所得行使之優先承買權。(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4年度法律座 談會民執類第15號意旨參照)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松山區 美仁段一小段 383地號
1,129 m2 × (42/10000) × 1,020,710 元 - 2,400 萬元
= -1,91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9
1拍 點交
32 坪 / 3,570 萬
2024/7/11
1拍 點交
68.1 坪 / 11,194 萬
2024/7/17
1拍 不點交
3.8 坪 / 1,36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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