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乙48576一

雲林縣四湖鄉林厝寮段314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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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1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7
保證金:
7.4
總坪數:
65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65 坪
總現值:
35.1 萬
拍後增值:
-1.6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四湖鄉 林厝寮段 3144地號,面積 479 m2,持分 1/3,27.2 萬
2.
雲林縣 四湖鄉 林厝寮段 3143-2地號,面積 1,095 m2,持分 943/18648,9.5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6/20,總底價 45.7萬,保證金 9.2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相鄰,3144地號為裡地,2筆土地現況其上均有 多棟建物坐落;據債權人代理人查報,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查無 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或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建物未併附拍賣,拍定 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 定後不點交。
2.
優先承買權:
3.
基地出賣時: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 
4.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如係共同投標,需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應就其擁 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如有多數共有 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共有人優先承購共有不 動產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5.
他項權利:無。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四湖鄉 林厝寮段 3144地號
479 m2 × (1/3) × 1,400 元 - 27.2 萬元
= -4.8萬元
2.
雲林縣 四湖鄉 林厝寮段 3143-2地號
1,095 m2 × (943/18648) × 2,300 元 - 9.5 萬元
= 3.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18
1拍 不點交
331.6 坪 / 50.9 萬
2024/7/18
1拍 不點交
204 坪 / 52.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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