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日166一

雲林縣莿桐鄉和平段260-2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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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4.4
保證金:
4.9
總坪數:
37.8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37.8 坪
總現值:
22.5 萬
拍後增值:
-1.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莿桐鄉 和平段 260-2地號,面積 500.2 m2,持分 1/4,24.4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6/12,總底價 30.4萬,保證金 6.1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60─2地號土地南側空地有活動式帆布車庫,部分為磚造平頂及鐵皮頂建物、鐵架鐵皮頂棚子。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4.
第426條之
5.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6.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無他項權利。
7.
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於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莿桐鄉 和平段 260-2地號
500.2 m2 × (1/4) × 1,800 元 - 24.4 萬元
= -1.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11
2拍 部分點交
1,661 坪 / 930.6 萬
2024/7/11
2拍 點交
33.4 坪 / 114.9 萬
2024/7/11
2拍 不點交
12.8 坪 / 5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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