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雨183

雲林縣四湖鄉廣溝段262-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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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
保證金:
0.6
總坪數:
4.4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4.4 坪
總現值:
3.2 萬
拍後增值:
0.2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四湖鄉 廣溝段 262-5地號,面積 125.5 m2,持分 2/32,1.6 萬
2.
雲林縣 四湖鄉 廣溝段 286地號,面積 836.4 m2,持分 338/41821,1.4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6/19,總底價 3.6萬,保證金 0.8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262─5地號土地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之鐵皮屋坐落及空地,286地號土地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之平房及空地,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無他項權利。
3.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六、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有優先承買權。請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速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四湖鄉 廣溝段 262-5地號
125.5 m2 × (2/32) × 2,200 元 - 1.6 萬元
= 0.1萬元
2.
雲林縣 四湖鄉 廣溝段 286地號
836.4 m2 × (338/41821) × 2,200 元 - 1.4 萬元
= 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3
1拍 不點交
35.5 坪 / 1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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