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2實31465乙

新北市金山區頂角段磺溪頭小段113-1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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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6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
保證金:
12
總坪數:
119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119 坪
總現值:
35.6 萬
拍後增值:
-2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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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金山區 頂角段磺溪頭小段 113-1地號,面積 7,412 m2,持分 10/200,57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新北市 金山區 頂角段磺溪頭小段 113-4地號,面積 454 m2,持分 10/200,3 萬
(國家公園區 )
法院筆錄 (4)
1.
本標拍賣土地經本院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以新北市金山區磺溪頭18號 為基準點,113-1地號位於基準東方約360公尺處,113-4地號位於基準東南方約 300公尺處,現均為雜木林,無路可達。
5.
本件拍賣113-1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 承受應買,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 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 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買, 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6.
本標拍賣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 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應就 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 請投標人及共有人注意。六、本標拍賣113-4地號土地為國家公園區第三種一般管制區土地,相關使用限 制請投標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7.
本標拍賣標的未臨路,相關通行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 人注意。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金山區 頂角段磺溪頭小段 113-1地號
7,412 m2 × (10/200) × 910 元 - 57 萬元
= -23.3萬元
2.
新北市 金山區 頂角段磺溪頭小段 113-4地號
454 m2 × (10/200) × 820 元 - 3 萬元
= -1.1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5 ~ 2024/10/4
應買 不點交
87.7 坪 / 50.3 萬
2024/7/5 ~ 2024/10/4
應買 點交
110 坪 / 63.2 萬
2024/7/5 ~ 2024/10/4
應買 不點交
164.8 坪 / 9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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