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2敬148777

高雄市新興區復橫一路208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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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0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508
保證金:
101.6
總坪數:
22.8
坪單價:
22.3萬/坪
持分地坪:
6.7 坪
公告建坪:
22.8 坪
總現值:
248.3 萬
拍後增值:
-151.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特定商業專用區
主建坪:
22.8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3層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新興區 新興段三小段 306地號,面積 66 m2,持分 1/3,400 萬
(第二種特定商業專用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新興區復橫一路208號,建號 237,持分 1/3,83 萬
一層:43.38二層:53.18三層:53.18騎樓:9.80合計:159.54 (3層樓加強磚造)
2.
高雄市新興區同上建物未保存登記部分,建號 4385,持分 1/3,25 萬
一層:9.58四層:57.25合計:66.83
法院筆錄 (7)
2.
本院民國113年2月19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該建物現由這務人及其家屬自住,一樓地板及 二樓牆壁龜裂,一至二樓樓梯間有壁癌。惟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 人注意。六、本件標的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惟主張優 先承購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選 擇其中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購,但主張優先承購權之共有人就其餘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 得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該其餘標的,請投標人及共有人 注意。
8.
本件建物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等情形。
11.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新興區 新興段三小段 306地號
66 m2 × (1/3) × 112,880 元 - 400 萬元
= -151.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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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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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坪 / 11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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