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588地號土地部分上有數棟不在本次 拍賣範圍內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落,部分為雜林,部分為私設巷道;
4.
587地號土地均為雜林,未臨路。上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 明,亦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陳報,復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使用土地之情形,且 本次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 後不點交。
9.
588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584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部分道路用地、部分人行步道、部分住宅區;
10.
586地號土地使用分區 為部分兒童遊樂場用地、部分人行步道;58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部分住宅 區、部分人行步道。
11.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 買權。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同標其他標的一併承買。如有多數 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訂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由各 共有人就其共有土地按原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六、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 人(限租地建屋者)就基地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 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
12.
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於繳清後始得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