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563甲

台南市白河區康樂路1之102號

2拍 部分點交 待拍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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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452
保證金:
90.4
總坪數:
49.9
坪單價:
9.1萬/坪
持分地坪:
22.4 坪
公告建坪:
49.9 坪
總現值:
143.6 萬
拍後增值:
-216.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40.9 坪
附建坪:
9.1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
許先生
許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創光電
地 址:744台南市新市區環西路二段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中興段 1725地號,面積 74 m2,持分 1/1,360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台南市白河區康樂路1之102號,建號 522,持分 1/1,68 萬
一層:45.49 二層:40.41 合計:85.9 陽台8.10 (磚造、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2.
台南市白河區康樂路1之102號,建號 1108,持分 1/1,24 萬
一層:7.73 三層:41.52 合計:49.25 陽台6.90,雨遮14.93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0/22,總底價 565萬,保證金 113萬,坪單價 11.3萬/坪,流標
2拍,2025/11/12,總底價 452萬,保證金 90.4萬,坪單價 9.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查封時,拍賣建物係由債務人及其家屬共同生活居住,建物有部分輕微壁癌。另依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土地上有編號
2.
2建物,編號2建物為編號1建物之增建部分,經債務人表示無非自然死亡情形,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建物按債務人占有現況點交,其餘不點交。
3.
本件不動產共分甲、乙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公司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4.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六、編號2建物為編號1主建物之增建部分,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5.
拍賣編號2之建物係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公司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權責無關,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6.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於投標前應先自行查明拍賣標的有無瑕疵,審慎投標。
7.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8.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中興段 1725地號
74 m2 × (1/1) × 19,400 元 - 360 萬元
= -216.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2
1拍 不點交
39.6 坪 / 196 萬
2025/11/26
1拍 不點交
101.6 坪 / 286 萬
2025/12/3
2拍 不點交
257.1 坪 / 912 萬
2025/11/19
2拍 不點交
67.7 坪 / 378.4 萬
2025/12/3
特拍 不點交
11.2 坪 / 26.3 萬
2025/11/19
特拍 不點交
18.2 坪 / 138.3 萬
2025/11/25
8拍 不點交
47.2 坪 / 50.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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