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申322

高雄市大社區清福段452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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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8.8
保證金:
5.8
總坪數:
2.7
坪單價:
10.5萬/坪
持分地坪:
2.7 坪
總現值:
22 萬
拍後增值:
-6.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王曉曉
王曉曉
法拍專員
經紀業:曉曉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大埤路3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大社區 清福段 452地號,面積 81.6 m2,持分 1/9,28.8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0/22,總底價 36萬,保證金 7.2萬,坪單價 13.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8月4日指界時陳稱本件452地號土地有門牌號碼為高雄市大社區光華路20巷23號之一層樓磚造平房座落其上,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另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六、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執行法院主張優先承買。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大社區 清福段 452地號
81.6 m2 × (1/9) × 24,300 元 - 28.8 萬元
= -6.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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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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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坪 / 4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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