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於民國114年1月13日查封時,大門深鎖,敲門無人回應,建物外觀有陽台外推增建構 造,使用情形不明;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123地號土地上有一棟6層樓建物,門口掛有建 興路1段146巷14號4及5樓門牌,446-12地號土地為建興路1段146巷16弄20號前之巷道。以上等 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3.
據本件拍賣123地號土地謄本之記載,此筆土地有地上建物6棟,經查為文昌段
5.
550建號(即門牌號碼分別為建興路一段146巷14號1之
6.
5樓), 惟上開建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本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 題。
7.
本院於114年3月20日至現場會測查封增建部份(即暫編1241建號)時,債務人之兄陳○仲 稱本件拍賣建物現由債務人居住、未出租,本件拍賣建物內部與門牌號碼建興路1段146巷16弄2 2號之建物相通、無牆壁阻隔,屋內有多處壁癌,屋頂天台有搭建雨遮,天台需經由建興路1段1 46巷16弄22號建物之樓梯始能到達。鑑價報告則記載:本件拍賣建物天花板有掉漆及部分有漏 水狀況,並與建興路1段146巷16弄22號之建物相通,未有水泥牆壁隔間。以上等情,本院不為 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8.
請注意本件拍賣535建號建物範圍僅限於門牌號碼「建興路1段146巷16弄20號」之建物、不 及於「建興路1段146巷16弄22號」之建物,拍定人需自行協調解決相鄰建物相通無牆壁阻隔、 共有樓梯等問題。另「建興路1段146巷16弄22號」建物及坐落土地,現由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 56953號禹股拍賣中。
9.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定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 等情事,拍定後若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 理。且本件建物有無欠繳或應補納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不明,拍定人應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 解決,拍定後建物點交。
14.
增建部分即暫編1241建號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不符 請求增減價金,亦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請求辦理保存登記,並應自行負擔依法拆除之風險。 六、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劃內,均屬住宅區。(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 能,應買人宜自行查詢)。
15.
建物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不明(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 自然死亡情事),投標(應買、承受)前請自行查明慎重考慮投標應買,若拍賣標的有上述足 以影響交易情事,請關係人儘速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陳報到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拍賣標的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 後據此請求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