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4丞101991

高雄市林園區下厝段22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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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4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6.5
保證金:
19.3
總坪數:
38.7
坪單價:
2.5萬/坪
持分地坪:
38.7 坪
總現值:
96.1 萬
拍後增值:
-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王曉曉
王曉曉
法拍專員
經紀業:曉曉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大埤路3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林園區 下厝段 220地號,面積 393.8 m2,持分 8513/30000,84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林園區 下厝段 221地號,面積 49 m2,持分 1/3,12.5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8)
2.
據民國114年9月15日查封暨測量筆錄記載,編號
3.
2土地為共有地,均為路 地。投標或應買人應自行再確認拍賣標的狀況。如有發現與公告使用情形不 符,請儘速向本院陳報。
7.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他項權利設定。
8.
本件標的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單獨占有部分,故拍定或應買 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標的有優先承購權,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依同一條件 連同合併拍賣其他標的一併購買,又於優先購買權人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 定或應買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如有爭議,且經提起確認優先購買權訴 訟,將待最後確定判決為準。 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因拍賣條件、標的 變更或有不當,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9.
編號
10.
2之土地供公眾通行,合法使用土地方式受有限制,拍定後不點 交,請投標人注意。
11.
投標或應買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 金、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差 額價金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 法院處理或撤拍。
12.
如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 死亡、有三七五租約、農地重劃區耕地、污染控制場等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 債權人與債務人或利害關係人應查明向本院陳報。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 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標的物投標或應買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請投標或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或應買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林園區 下厝段 220地號
393.8 m2 × (8513/30000) × 7,500 元 - 84 萬元
= -0.2萬元
2.
高雄市 林園區 下厝段 221地號
49 m2 × (1/3) × 7,500 元 - 12.5 萬元
= -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17
1拍 點交
77.3 坪 / 900 萬
2025/12/3
1拍 不點交
14.7 坪 / 20 萬
2025/11/26
1拍 不點交
14.6 坪 / 110 萬
2025/11/19
1拍 不點交
32.3 坪 / 110.1 萬
2025/11/19
2拍 不點交
88.1 坪 / 285.6 萬
2025/11/19
2拍 不點交
12.9 坪 / 42.4 萬
2025/11/19
2拍 不點交
5.4 坪 / 18.4 萬
2025/11/19
2拍 不點交
39.1 坪 / 1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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