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民國114年6月25日現場執行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32 地號位於國際路42巷8號及10號中間防火巷內,部分為上開8號增建占用」。132 地號使用分區為第一種住宅區。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 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
據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復稱:「132地號為65使字第1340號使用執照(64建 字第770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含法定空地)」等語,請應買人注意!
4.
上開地上物非在拍賣範圍內,所有人及其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該占 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9.
本件拍賣標的之地號經查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 項之規定,建物所有人有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