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正48372

高雄市路竹區文化路34巷10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1拍 不點交 待拍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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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9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235
保證金:
47
總坪數:
8.6
坪單價:
27.2萬/坪
持分地坪:
12.5 坪
公告建坪:
8.6 坪
總現值:
82.3 萬
拍後增值:
-112.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8.3 坪
附建坪:
0.3 坪
其他內容:
3層
陳賢政
陳賢政
法拍專員
經紀業:陳賢政
地 址: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76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路竹區 竹西段 455地號,面積 245.6 m2,持分 4/54,85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路竹區 竹西段 456地號,面積 310.1 m2,持分 4/54,110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高雄市路竹區文化路34巷10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號 400,持分 1/6,40 萬
一層:62.62二層:62.62三層:40.26合計:165.5 陽台5.96 (3層樓房)
法院筆錄 (7)
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7月28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455地號土地部分為巷道,部分為平房 及鐵皮屋。456地號土地為鐵棚架,部分為平房巷道及建物(門牌:文化路34巷10號即400建號 建物)。債權人之代理人於民國114年7月30日具狀稱標的物現為借戶親戚居住使用,無其他使 用契約,且無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 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拍賣之標的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 因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所共有之各筆標的一併承買,不得 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 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 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 意。
8.
本件400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 標人注意。
9.
本件除400號建物外,土地上之其他建物、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另建物、 地上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地上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 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 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11.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2.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路竹區 竹西段 455地號
245.6 m2 × (4/54) × 20,000 元 - 85 萬元
= -48.6萬元
2.
高雄市 路竹區 竹西段 456地號
310.1 m2 × (4/54) × 20,000 元 - 110 萬元
= -64.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10
1拍 不點交
4.2 坪 / 50 萬
2025/12/10
1拍 不點交
10.1 坪 / 125 萬
2025/12/10
1拍 不點交
49.1 坪 / 74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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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28.5 坪 / 20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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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15.3 坪 / 17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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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22.2 坪 / 320 萬
2025/12/16
2拍 點交
66.4 坪 / 1,212 萬
2025/12/16
1拍 點交
84.9 坪 / 1,5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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