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方135257

臺南市北區大銃段17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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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6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0
保證金:
20
總坪數:
5.4
坪單價:
18.5萬/坪
持分地坪:
5.4 坪
總現值:
61.2 萬
拍後增值:
-38.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許先生
許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創光電
地 址:744台南市新市區環西路二段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北區 大銃段 173地號,面積 214.8 m2,持分 1/12,100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部分道路,另有一間門牌號碼「公園南路222巷20弄27號」之吳家歷代公廳之房屋。據鑑價報告記載:系爭土地現況做 道路使用。惟實際使用情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 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地上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 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7.
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惟日後若就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是否符合土地法第104條乙事孳生爭執,仍以本院民事庭之確 定判決認定結果為準,請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及應買人務必注意。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 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9.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 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0.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北區 大銃段 173地號
214.8 m2 × (1/12) × 34,200 元 - 100 萬元
= -38.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10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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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
1拍 不點交
12.9 坪 / 2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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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94.1 坪 / 2,499 萬
2025/12/2
1拍 部分點交
110.9 坪 / 3,880 萬
2025/11/26
1拍 不點交
1.4 坪 / 100 萬
2025/12/9
2拍 不點交
63.9 坪 / 1,320 萬
2025/12/2
2拍 點交
1.9 坪 / 56 萬
2025/12/2
2拍 部分點交
31.1 坪 / 800 萬
2025/12/3
2拍 不點交
1.1 坪 / 37.9 萬
2025/12/3
2拍 點交
18.8 坪 / 80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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