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642-7地號土地、600建號、725棟次據債務人陳稱:係由債務人自用、未出租, 又據分局查報係由債務人自住,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查 明。
6.
642-95地號土地之其他共有人並無 優先購買權,其公共設施、基地、道路等不點交。
7.
拍賣之建築物,其中增建部分為725棟次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部分跨建在同段64 2-5地號上,其占有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 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12.
642-95地號土地之土地使用分區為仁義潭風景 特定區計畫農業區。
16.
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