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標拍賣土地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60地號土地經基隆市七堵區 大華一路57巷43-4號土地公廟(大華福德宮)廟前搭棚及正門右側空地部分占 用;60-1地號土地為廟前路口至39號建物後方範圍。復依鑑價報告記載,標的 位於大華一路57巷39號及43號後方,60地號現況為部分廣場、部分大華福德 宮,60-1地號為部分菜園及雜物。
6.
本標拍賣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 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時,如共有 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 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而經主 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7.
本標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60地號為保護區,60-1地號為 住宅區(住
8.
本件分標拍賣,如其中一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 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且賣得價金較高,亦不為拍定;縱經 拍定,本院亦得撤銷超額部分之拍定。又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到場指定開標順 序,如債務人未到場指定,則由本院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