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521地號土地上有數棟建物坐落(其中有門牌:和興巷1號、2號、3號)。據鑑價報告所載,勘估標的上有無屋頂建物、未登記建物、鐵皮屋、樹木等,521地號部分作為巷道使用。第三人建物及地上物非在拍賣之列,第三人建物及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且土地是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4.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520地號為為都市計畫內道路用地(尚未徵收之都市計畫法指定公共設施保留地),
5.
521地號為都市計畫內住宅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土地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全部履行之優先承買權,惟拍定人如不同意,共有人僅得就其共有之土地行使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