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於民國114年8月13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未到場,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 稱:「41-
3.
41-31地號土地均為門牌號碼『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74巷83號』房 屋(非本件拍賣標的,下簡稱83號房屋)之基地。41-7在房屋前段、41-31在房 屋後段。」等語。 本件僅拍賣2筆土地。上開83號房屋非本件拍賣標的,又系封土地上倘另有其他 定著物、農林作物,亦非本件拍賣標的;再83號房屋、及其他定著物、農林作 物占用系封土地之權源均不明,拍定後,83號房屋(、其他定著物、農林作 物)與系封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 依據民國114年10月提出到院之鑑價報告稱:「勘估標的之土地屬:41-31地號 為住宅區、41-7地號為道路用地。41-13地號上有83號房屋,41-7地號位於房屋 前土地。臨私設通路。交通便利性佳。」等語。 依據鑑價報告提出之現場照片所示,本件拍賣土地,有部分面積其上已鋪設水 泥地面,現供人車通行,是否已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拍定後,如有通行 (地役)權爭執,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均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