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丁36917二

雲林縣臺西鄉海口段35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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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22 ~ 2024/06/2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9
保證金:
1.6
總坪數:
11.9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11.9 坪
總現值:
28 萬
拍後增值:
20.1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臺西鄉 海口段 358地號,面積 362 m2,持分 3/32,6.7 萬
2.
雲林縣 臺西鄉 海口段 358-1地號,面積 58 m2,持分 3/32,1.2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24,總底價 12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9.7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3拍,2024/3/13,總底價 7.9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稱358及358-1地號土地相鄰,土地上有多棟未併付拍賣之建物座 落,部分為道路,建物所有權及占用權源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 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 有人間查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 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2.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 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 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3.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 始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承買權並優於共有人。六、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
4.
依雲林縣臺西鄉公所函文,所拍賣358地號土地,曾向雲林縣臺西鄉公所申 請建築使用執照。
5.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 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及法令限制等)及占有使用情 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本院,俾利後 續處理)。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臺西鄉 海口段 358地號
362 m2 × (3/32) × 7,100 元 - 6.7 萬元
= 17.4萬元
2.
雲林縣 臺西鄉 海口段 358-1地號
58 m2 × (3/32) × 7,100 元 - 1.2 萬元
= 2.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10
3拍 不點交
19 坪 / 28.3 萬
2024/7/17
3拍 不點交
6 坪 / 13.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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