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癸44790一

雲林縣元長鄉五塊寮段60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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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5/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31 ~ 2024/08/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6.8
保證金:
5.4
總坪數:
22.9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22.9 坪
總現值:
19.7 萬
拍後增值:
-7.1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元長鄉 五塊寮段 608地號,面積 3,406 m2,持分 2/90,26.8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4/4/10,總底價 41.7萬,保證金 8.3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3拍,2024/5/22,總底價 26.8萬,保證金 5.4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稱608地號土地上有磚造房屋數棟座落,建物所有權及占用權源不 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 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查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 部分,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2.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3.
拍賣方式:單獨標價、單獨拍賣。六、優先承買權: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 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本件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基地所有權人,如有租地建屋關係, 符合民法第426條之
4.
民法第425條之
5.
或土地法第104條規定者,應提出 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承買權並優於共有人。
6.
其他事項: □依雲林縣政府函文,所拍賣608地號土地,已登記有同段33至35建號建物,經查已為元鄉建證字第20號、元鄉建證字第21號、元鄉建證字第22號使用 執照之建築基地。□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 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 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 符,請速告知本院,俾利後續處理)。□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元長鄉 五塊寮段 608地號
3,406 m2 × (2/90) × 2,600 元 - 26.8 萬元
= -7.1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3
特拍 不點交
17.2 坪 / 9 萬
2024/7/3
1拍 不點交
38.5 坪 / 34.7 萬
2024/7/17
3拍 不點交
65.1 坪 / 50.6 萬
2024/7/18
3拍 不點交
225.7 坪 / 58.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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