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5標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2年9月5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271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號碼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4段188號廣化天宮北方約40公尺之雜木林;274地號土 地位於廣化天宮北方約40公尺,部分係雜林,部分係空地,有一無門牌水泥 屋占用;278地號土地位於廣化天宮北方約40公尺,上有種植竹子樹。上開建 物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 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 予定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 標之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