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日84

雲林縣北港鎮三王段4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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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1
保證金:
4.4
總坪數:
39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39 坪
總現值:
34.8 萬
拍後增值:
12.7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北港鎮 三王段 45地號,面積 2,318.2 m2,持分 11/288,15.1 萬
2.
雲林縣 北港鎮 三王段 138地號,面積 2,915 m2,持分 1/72,7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4/4/17,總底價 42.7萬,保證金 8.5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2拍,2024/5/8,總底價 34.3萬,保證金 6.9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3拍,2024/5/29,總底價 27.5萬,保證金 5.5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應買,2024/6/7~2024/9/6,總底價 27.5萬,保證金 5.5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45地號、138地號土地有多棟建物坐落,部分為空地,部分為巷道。據債權人代理人查報,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查無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或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建物未併附拍賣,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2.
優先承買權:
3.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
4.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如係共同投標,需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各共有人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共有人優先承購共有不動產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5.
他項權利:無。
6.
其他事項:本件拍賣之138地號土地,查有申請建築執照(雲林縣北港鎮公所84授港營使字第077號使用執照),處分上是否受相關法規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北港鎮 三王段 45地號
2,318.2 m2 × (11/288) × 2,700 元 - 15.1 萬元
= 8.8萬元
2.
雲林縣 北港鎮 三王段 138地號
2,915 m2 × (1/72) × 2,700 元 - 7 萬元
= 3.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3
2拍 不點交
58.9 坪 / 14.2 萬
2024/7/3
2拍 不點交
303.6 坪 / 73.1 萬
2024/7/10
1拍 不點交
368.1 坪 / 115.7 萬
2024/7/17
3拍 不點交
92.2 坪 / 7.9 萬
2024/7/18
2拍 不點交
319.4 坪 / 383.4 萬
2024/7/18
2拍 不點交
133.9 坪 / 6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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