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2合22998乙

臺南市仁德區正義段126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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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2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3
保證金:
30.6
總坪數:
11.8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11.8 坪
總現值:
238.9 萬
拍後增值:
85.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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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正義段 126地號,面積 103.6 m2,持分 3/8,153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4/5/21,總底價 238.9萬,保證金 47.8萬,坪單價 20.3萬/坪,流標
2拍,2024/6/11,總底價 191.2萬,保證金 38.3萬,坪單價 16.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假扣押查封後,民國112年11月16日本案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26地 號為道路。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 明,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 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3.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 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正義段 126地號
103.6 m2 × (3/8) × 61,500 元 - 153 萬元
= 85.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2
3拍 不點交
7.5 坪 / 97.1 萬
2024/7/10
2拍 不點交
34.5 坪 / 79.2 萬
2024/7/16
1拍 不點交
25.8 坪 / 200 萬
2024/7/17
1拍 不點交
5.9 坪 / 7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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