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七67730乙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段6319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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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6 週二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7.6
保證金:
7.6
總坪數:
0.9
坪單價:
44.1萬/坪
持分地坪:
0.9 坪
總現值:
50.5 萬
拍後增值:
12.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俊穎
陳俊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順發法拍
地 址: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三段707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桃園區 三民段 6319地號,面積 222 m2,持分 32/2520,37.6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5/21,總底價 47萬,保證金 9.4萬,坪單價 55.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拍賣標的(乙標)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係為春日路之道路用 地。又本件係拍賣標的(乙標)土地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 部分,故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標的(乙標)土地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 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標的(乙標)土地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載,屬桃園市都市計畫(民國61年1月12日)之道路用 地,屬公共設施用地、土地取得方式為徵購、需地機關為交通部公路局; 而依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民國113年6月6日北分局產字第 1135005298號函示已辦理徵購及發放補償費予原所有權人,故政府有合法 土地使用權,請應買人注意。又是否有其他使用管制及開發等限制,請應 買人自行查明詳情後始投標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爭執。
3.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應以 重測結果為準。如重測結果致土地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 所不符時,拍定後任何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4.
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 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桃園區 三民段 6319地號
222 m2 × (32/2520) × 179,000 元 - 37.6 萬元
= 1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3
特拍 點交
29 坪 / 365.8 萬
2024/7/16
2拍 不點交
0 坪 / 75.2 萬
2024/7/17
1拍 點交
27.6 坪 / 1,210 萬
2024/7/18
1拍 不點交
4.3 坪 / 15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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