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標的本院於112年11月23日查封時,本件標的為地下室經管理員開啟鐵捲門入內履勘,現場為廢棄商場,有裂痕,已無營業,堆置雜物,請地政人員現場測量有增建,其中58‧57平方公尺占用鄰地。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請自行查明。
3.
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該建物占用鄰地58‧57平方公尺(占用部分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虞),占用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六、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因無法查悉債務人確切使用範圍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4.
本件債務人是否有積欠大樓管理費,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5.
本件標的物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之繳清事宜。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