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2正126572乙

臺南市玉井區沙子田段109-2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70.6
  • 82 點閱
  • 2 列管
  • 2024/6/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6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0.6
保證金:
14.2
總坪數:
912.3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912.3 坪
總現值:
75.4 萬
拍後增值:
4.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王小明
您還在每天上下架法拍案件嗎?
本區塊法拍專員功能讓你免維護即曝光最新法拍案件
誠摯邀請全台各縣市專業法拍業者加入
免費提供半年試用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玉井區 沙子田段 109-2地號,面積 3,016 m2,持分 1/1,70.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4/6/18,總底價 83萬,保證金 16.6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案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09-2地號土地上為雜林;另據鑑價 報告記載,109-2地號為雜竹林。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之土地,上開地上作物不 在本件拍賣範圍內,且其權屬及占有使用本件拍賣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 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不動產共分三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 之費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3.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耕地租用之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對承租耕地有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購時,應與同標其他標的一併承買。
4.
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 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私法人 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而得承受耕地者,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 入標袋內,或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不 許嗣後補正)。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 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 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玉井區 沙子田段 109-2地號
3,016 m2 × (1/1) × 250 元 - 70.6 萬元
= 4.8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16
2拍 不點交
30.3 坪 / 996.2 萬
2024/7/16
2拍 不點交
749.6 坪 / 58 萬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玉井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