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查封時,拍賣土地上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落,門牌號碼為灣裡路440巷37號。 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注意,地上建 物不在拍賣範圍,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建物與土 地間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應買人請自行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應提出租賃契約或其他證明 文件供本院審查)。又上開優先承買權人是否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優先 承買權,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證,嗣後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 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