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日169

雲林縣四湖鄉東光段100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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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4
保證金:
6.1
總坪數:
132.9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132.9 坪
總現值:
72.9 萬
拍後增值:
42.5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5)
1.
雲林縣 四湖鄉 東光段 1001地號,面積 386 m2,持分 1/8,3.6 萬
2.
雲林縣 四湖鄉 東光段 1002地號,面積 1,051 m2,持分 1/4,18.9 萬
3.
雲林縣 四湖鄉 東光段 1007地號,面積 257 m2,持分 1/12,1.1 萬
4.
雲林縣 四湖鄉 東光段 1009地號,面積 366 m2,持分 1/16,1.2 萬
5.
雲林縣 四湖鄉 東光段 1010地號,面積 336 m2,持分 1/4,5.6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6/12,總底價 37.7萬,保證金 7.6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
2.
1002地號土地相連,部分為空地長雜草、雜木,部分坐落已毀壞廢棄建物;
3.
1010地號土地相連,部分坐落多棟建物,部分為空地。據債權人代理人查報,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查無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或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建物未併附拍賣,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4.
優先承買權:
5.
拍賣之1002地號土地為耕地,耕地拍賣時:土地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法107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5條)。請主張權利之人速提出資料供執行法院審核。
6.
拍賣之1002地號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7.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
8.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如係共同投標,需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各共有人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共有人優先承購共有不動產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9.
他項權利:無。六、其他事項:拍賣1002地號土地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土地增值 (5)
1.
雲林縣 四湖鄉 東光段 1001地號
386 m2 × (1/8) × 1,600 元 - 3.6 萬元
= 4.1萬元
2.
雲林縣 四湖鄉 東光段 1002地號
1,051 m2 × (1/4) × 1,600 元 - 18.9 萬元
= 23.1萬元
3.
雲林縣 四湖鄉 東光段 1007地號
257 m2 × (1/12) × 1,800 元 - 1.1 萬元
= 2.8萬元
4.
雲林縣 四湖鄉 東光段 1009地號
366 m2 × (1/16) × 1,800 元 - 1.2 萬元
= 2.9萬元
5.
雲林縣 四湖鄉 東光段 1010地號
336 m2 × (1/4) × 1,800 元 - 5.6 萬元
= 9.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3
1拍 不點交
38.5 坪 / 34.7 萬
2024/7/3
3拍 不點交
39.6 坪 / 63.4 萬
2024/7/3
3拍 不點交
35.5 坪 / 6.9 萬
2024/7/17
3拍 不點交
65.1 坪 / 50.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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