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金拍 112北金職二107甲

臺北市萬華區莒光段四小段620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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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1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3.8
保證金:
42.8
總坪數:
26.8
坪單價:
8萬/坪
持分地坪:
26.8 坪
總現值:
1,581.3 萬
拍後增值:
1,367.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取得方式:未明文規定)<font color=blue>【62/8/29】</font>
邱冠橙
邱冠橙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七盞燈(股)公司
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355號地下一層之20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北市 萬華區 莒光段四小段 620地號,面積 192 m2,持分 1/4,114.6 萬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取得方式:未明文規定)<font color=blue>【62/8/29】</font> )
2.
臺北市 萬華區 莒光段四小段 820地號,面積 163 m2,持分 1/4,99.2 萬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取得方式:未明文規定)<font color=blue>【62/8/29】</font> )
法院筆錄 (3)
2.
本件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620地號位於臺北市雙園街67巷巷口部分巷道;820地號位於雙園街58號、56號前方之道路。本件土地使用分區,
3.
820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4.
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土地增值 (2)
1.
臺北市 萬華區 莒光段四小段 620地號
192 m2 × (1/4) × 176,635 元 - 114.6 萬元
= 733.2萬元
2.
臺北市 萬華區 莒光段四小段 820地號
163 m2 × (1/4) × 180,000 元 - 99.2 萬元
= 63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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