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土地為低窪地,疑似有水塘,土地上有果樹、雜木、 雜草叢生,是否有地上物(如墳墓)占用不明,倘有占用,拍定後地上物 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又債權人即共有人之一陳報現 無人使用該土地,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土地原則依現況點交,倘拍定後有 法定不點交事由,例外不點交。
3.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未臨路,出入須經鄰地,請應買人注意。
7.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設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8.
本件係變賣共有物,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之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倘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 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以抽籤定之。六、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 或建物之坐落與結構等事項,請應買人先自行查明。又本件所拍賣之不動 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 之費用。
9.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書狀費未繳納,拍定後由拍定人自行處理相關事 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亦不得執該事由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