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土地不臨路,依空照圖所示,其上為雜樹林,拍定後 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7.
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應具備原住民身分,並於投標時提出證明文 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匭,否則投標無效。六、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如符合 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 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 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匭,否則投標無效。
8.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 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