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633地號土地部分上有種植芭蕉樹,部分長有雜草雜木,鄰近高速公 路。內有裡地647地號土地,其上有高壓電塔。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本件拍賣土 地為共有人使用,無出租或出借之情形。上開芭蕉樹之收取權人不明,查無債 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 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拍賣標的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7.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訂期通知到院協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