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標的位於門牌號碼臺北市萬華區寶興街68巷 27號建物南側三角形土地,部分為建物圍牆坐落。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 住宅區。
3.
依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3年3月28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36106865號函 覆,旨揭地號土地係49營字第0718營造執照之建築基地,惟未領有使用執 照等語。本件土地其上有建物坐落,惟占有使用權源不明,須拍定人自行 釐清,請應買人注意,故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 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其順位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於民法物權編 施行法第8條之5第3項之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