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日203

雲林縣林內鄉烏塗段40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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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4.1
保證金:
6.9
總坪數:
41.5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41.5 坪
總現值:
43.9 萬
拍後增值:
9.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林內鄉 烏塗段 400地號,面積 274.1 m2,持分 1/2,34.1 萬
法院筆錄 (5)
2.
400地號土地為L型土地,部分為道路,已鋪設柏油,部分土地上有不在拍賣範圍內之磚造建物及紅色鐵皮建物,建物在圍牆內。上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限租地建屋者)就基地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執行法院主張優先承買。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7.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8.
拍賣之土地如有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書狀費等費用,拍定人應繳清後始得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林內鄉 烏塗段 400地號
274.1 m2 × (1/2) × 3,200 元 - 34.1 萬元
= 9.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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