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指稱,本標的為「中山名仕園」社區之建築基地,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其上建物座落基地面積或其間法律關係,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本件僅拍賣應有部分,且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7.
非共有人拍定,其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又本拍賣標的屬81建都字第1126號使用執照所載區分所有建物之基地,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第3項規定,其上區分所有建物之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內,有優先承買權。其權利優先於其他共有人。六、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