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457-
3.
1457-10地號土地相連為畸零空 地,位於崇德三十街7號建物門前空地,1457-
4.
1457-9地號土地相連為畸零空 地,位於崇德三十街6號建物旁、崇德路997號建物間,1457-
5.
1457-17地號 土地相連為畸零空地,位於崇德三十街1號建物旁及崇德路995號建物後方, 1457-
6.
1457-19地號土地相連為畸零空地,位於崇德三十街5號建物門前空 地。另據鑑價報告記載:1457-
9.
1457-19地號土地相連, 研判現況為建物屋前空地,1457-
10.
1457-9土地相連,研判現況為建物屋旁空 地,1457-
11.
1457-17地號土地相連,研判現況為建物屋前空地,因勘估標的 面積均畸零狹小,既有無建物占用,應以地政機關鑑界結果為準。又本件土地 實際使用現況、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及有無地上物占用不明,拍定後法律 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注意,拍定後均不點交。
1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 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 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