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戊77155

彰化縣溪州鄉新西畔段392-1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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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6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
保證金:
12.8
總坪數:
20.5
坪單價:
3.1萬/坪
持分地坪:
20.5 坪
總現值:
25.8 萬
拍後增值:
-3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184號12樓之7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溪州鄉 新西畔段 392-1地號,面積 203.7 m2,持分 1/3,64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5/9/24,總底價 100萬,保證金 20萬,坪單價 4.9萬/坪,流標
2拍,2025/10/22,總底價 80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3.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上有建物(非拍賣標的)坐落。惟相關實際情形仍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地上建物不 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3.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4.
地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自理,並承擔其風險。六、除拍定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上之建物所有 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且 其優先權優於該土地共有人。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 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5.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 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溪州鄉 新西畔段 392-1地號
203.7 m2 × (1/3) × 3,800 元 - 64 萬元
= -38.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26
1拍 不點交
193.3 坪 / 160 萬
2025/11/13 ~ 2026/2/12
應買 不點交
84.9 坪 / 23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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