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金拍 114北金職二120甲

新北市石碇區豐林段38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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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5
保證金:
33
總坪數:
293.6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293.6 坪
總現值:
135.9 萬
拍後增值:
-29.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石碇區 豐林段 381地號,面積 19,854.5 m2,持分 1/27,125 萬
2.
新北市 石碇區 豐林段 382地號,面積 6,354 m2,持分 1/27,40 萬
法院筆錄 (4)
2.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標的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石碇區文山路1段2號建物南方約230公尺處,上為雜木林,無路可達。
3.
381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之林業用地,按土地法第17條規定不得移轉於外國人。382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地,按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該地為耕地,次按同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不動產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石碇區 豐林段 381地號
19,854.5 m2 × (1/27) × 1,400 元 - 125 萬元
= -22.1萬元
2.
新北市 石碇區 豐林段 382地號
6,354 m2 × (1/27) × 1,400 元 - 40 萬元
= -7.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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