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2良31003丙

新北市雙溪區梅竹蹊21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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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0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6.6
保證金:
1.4
總坪數:
4.9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4.9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4.9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1層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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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新北市雙溪區梅竹蹊21號,建號 194,持分 1/6,6.6 萬
一層:93.17屋頂突出物:4.07合計:97.24 (1層樓加強磚造)
拍賣紀錄 (5)
1拍,2024/3/27,總底價 9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2拍,2024/4/24,總底價 8.1萬,保證金 1.7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3拍,2024/5/22,總底價 7.3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應買,2024/5/31~2024/8/30,總底價 7.3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1.5萬/坪,停拍
停拍,2024/6/5,停拍
法院筆錄 (10)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2.
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建物則應分別標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3.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4.
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建物則應分別標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5.
本件標的於民國112年11月16日查封時,本院執行人員會同債權人代理人、估價師、警員到場,經敲門無人回應,請鎖匠開門入內,屋內有水電、神明廳及祖先牌位,屋內無人但有 擺設日常生活用品,部分牆壁油漆剝落。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 交。依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112年12月24日新北警瑞刑字第1123671314號函檢附之房 屋現況調查表、員警工作紀錄簿等略載:經按該址電鈴、敲門均無人回應,遂查訪該址對 面住戶,據鄰居稱該屋平時無人居住,僅有屋主親弟會於年節期間返鄉至該址祭拜祖先, 平日無人住居等語。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沙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建物內有非自然 死亡等情形」,依新北市政府消防局112年12月25日新北消指字第1122557332號函略載:經 查本局於105年1月1日至本
6.
年12月21日止未曾受理旨揭地址火災案件等語;新北市 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112年12月28日新北警瑞刑字第1123671315號函略載:經查本建物,並無報案(含死亡、非自然死亡)紀錄等語。然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本標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8.
本標之地上權人╱承租人╱基地所有權人,如有租地建屋關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標暫編194建號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 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依新北市政 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2年12月15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123266528號函略載:本標的係整幢違 建、屬既存違章建築,現已拍照列管等語。
9.
本標暫編194建號建物所座落雙溪區泰和段307地號土地上,使用權屬不明,佔用責任由拍 定人自行處理。
10.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 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 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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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8.6 坪 / 5.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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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坪 / 4.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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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14.7 坪 / 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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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點交
8.2 坪 / 1.6 萬
2024/7/2
2拍 不點交
11.5 坪 / 2.5 萬
2024/7/2
2拍 點交
11.7 坪 / 2.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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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坪 / 1.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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