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2合114072甲

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北段866-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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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20 ~ 2024/09/1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69.6
保證金:
114
總坪數:
103.2
坪單價:
5.5萬/坪
持分地坪:
103.2 坪
總現值:
890 萬
拍後增值:
32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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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歸仁區 歸仁北段 866-2地號,面積 341 m2,持分 1/1,569.6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5/7,總底價 890萬,保證金 178萬,坪單價 8.6萬/坪,流標
2拍,2024/5/28,總底價 712萬,保證金 142.4萬,坪單價 6.9萬/坪,流標
3拍,2024/6/18,總底價 569.6萬,保證金 114萬,坪單價 5.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假扣押查封後,民國112年12月6日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66-2 地號土地現為道路;另據鑑價報告記載,866-2地號現況為道路使用(公園十 街),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土地是否屬於既成道路、既成巷道及是否有成立公用地役關係等均不明,請應買人或投標人自行查明並注意之。
3.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 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 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trial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5.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歸仁區 歸仁北段 866-2地號
341 m2 × (1/1) × 26,100 元 - 569.6 萬元
= 320.4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2
3拍 不點交
26.8 坪 / 451.2 萬
2024/7/3
2拍 不點交
569.3 坪 / 595 萬
2024/7/10
2拍 不點交
35.6 坪 / 602.6 萬
2024/7/16
1拍 不點交
5.2 坪 / 24.5 萬
2024/7/17
2拍 不點交
95.4 坪 / 893.6 萬
2024/7/31
1拍 不點交
18.6 坪 / 36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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