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宙93606二

桃園市平鎮區義民段79地號

1拍 不點交 停拍 聲請撤回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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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7/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8/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5
保證金:
9
總坪數:
2.5
坪單價:
18.2萬/坪
持分地坪:
2.5 坪
總現值:
37.1 萬
拍後增值:
-7.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宗教專用區
陳俊穎
陳俊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順發法拍
地 址: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三段707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平鎮區 義民段 79地號,面積 228.6 m2,持分 1/28,45 萬
(住宅區,宗教專用區 )
拍賣紀錄 (1)
停拍,2024/7/5,停拍
法院筆錄 (3)
1.
依本院112年11月30日查封筆錄所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標的79地號土地 其上為竹林、雜草,位於褒忠祠側邊圍牆內,圍牆及鐵皮地上物有無佔 用,需以地政機關測量為準。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拍賣標的79地號土 地現況則以圍牆圍起,上有樹木竹林,閒置未使用。本件為拍賣土地持 分,其土地與地上物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拍 定後不點交。
2.
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112桃市都開字第40847號所 載,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使用分區均為中壢平鎮都市計劃(民國61年2月26日) 住宅區,惟仍依主管機關公告發布實施之計畫為準,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有 無使用分區權利之限制或使用上之限制。
5.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且本件拍賣不動產 面積、位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如經重測,則以重測後之登記為準,債 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位置與公告不符 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六、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 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 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 得異議。債務人亦得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開標順序。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平鎮區 義民段 79地號
228.6 m2 × (1/28) × 45,400 元 - 45 萬元
= -7.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23
2拍 不點交
59.8 坪 / 1,424.8 萬
2024/7/24
2拍 不點交
46.3 坪 / 444.8 萬
2024/8/7
1拍 不點交
0 坪 / 0.5 萬
2024/8/13
2拍 不點交
20.5 坪 / 792.8 萬
2024/8/13
2拍 不點交
37.9 坪 / 1,076 萬
2024/8/15
1拍 不點交
37.9 坪 / 50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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