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2助丞5211

高雄市三民區松江街22巷3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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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4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48
保證金:
29.6
總坪數:
11.2
坪單價:
13.2萬/坪
持分地坪:
3.8 坪
公告建坪:
11.2 坪
總現值:
131.1 萬
拍後增值:
-8.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五種商業區
主建坪:
11.2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王曉曉
王曉曉
法拍專員
經紀業:曉曉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大埤路3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三民區 大港段三小段 762-10地號,面積 38 m2,持分 1/3,140 萬
(第五種商業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三民區松江街22巷3號,建號 25986,持分 1/3,5 萬
1樓層:34.652樓層:34.65合計:69.3 (2層樓加強磚造)
2.
高雄市三民區松江街22巷3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號 26114,持分 1/3,3 萬
2樓層:3.863樓層:38.40合計:42.26
法院筆錄 (8)
2.
據民國112年11月6日查封暨測量筆錄記載,債權人代理人稱屋內停水、停電,債務人不在,房 屋已十年無人居住,屋內尚留有舊家電、傢俱等。投標或應買人應自行再確認拍賣標的狀況。 如有發現與公告使用情形不符,請儘速向本院陳報。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他項權利設定。
7.
本件標的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單獨占有部分,故拍定或應買後不點交;共有 人對該標的有優先承購權,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依同一條件連同合併拍賣其他標的一併購 買,又於優先購買權人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或應買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如有爭 議,且經提起確認優先購買權訴訟,將待最後確定判決為準。 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 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因拍賣條件、標的變更或有不當,執行法院得撤銷 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編號2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將來有被 訴請拆除之虞,請投標人注意。
9.
編號2之建物部分占用鄰地同段762-18地號土地(面積約3平方公尺),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 虞,占用土地不在拍賣範圍,拍定人與基地所有人應自行處理占有使用關係,請投標人注意。
10.
基地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者,有優先購買權,行使優先承買 權時,應依同樣條件連同合併拍賣其他標的一併購買,如有行使意願請儘速向本院陳報以利通 知。得檢具相關權利證明文件於拍定後主張優先承買權。如有爭議,且經提起確認優先購買權 訴訟,將待最後確定判決為準。
11.
投標或應買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 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差額價金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 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或撤拍。
12.
如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有三七 五租約、農地重劃區耕地、污染控制場等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債權人與債務人或利害關係人 應查明向本院陳報。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標的物投標或應 買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或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或應買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三民區 大港段三小段 762-10地號
38 m2 × (1/3) × 103,478 元 - 140 萬元
= -8.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3
1拍 點交
12.9 坪 / 220 萬
2025/12/3
1拍 點交
47 坪 / 2,050 萬
2025/12/3
1拍 部分點交
27.6 坪 / 1,435 萬
2025/12/18
1拍 不點交
17.5 坪 / 800 萬
2025/12/9
1拍 不點交
26.1 坪 / 565 萬
2025/12/17
1拍 不點交
4.8 坪 / 84.8 萬
2025/12/11
1拍 點交
106.4 坪 / 3,280 萬
2025/12/11
1拍 點交
50.1 坪 / 1,450 萬
2025/12/9
1拍 點交
42.5 坪 / 1,210 萬
2025/11/18
1拍 點交
63 坪 / 1,85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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