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土地查封時,經債權人會同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指界陳稱中和區大華 段376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中和區和平街2巷6弄4號至14號建物前方道路;另依鑑定報告376地號土地部分為門牌號碼中和區和平街2巷6弄1號1-4樓建物部分 占用,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土地現況為巷弄且供不特定人通行使用,是否已具 備公用地役權之成立要件,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
本件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經函詢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查詢結果, 無申請建築執照資料可稽。惟實際情形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3.
上開土地實際坐落地點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所載為準,經函詢新北市政府 及中和區公所,現尚未能查得經徵收或協議價購之情事,是否仍有其他需地機 關有上開情事不明。本件標的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其他行為致面積增減, 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 變更,其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 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