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均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上開2筆共有土地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上開2筆土地均未臨路,土地上現有部分面積上有第三人種植之檸檬,部分面積現為水溝。
7.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他應有部分之公同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有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之適用。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同共有之共有人需全體一同行使或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否則應買或行使優先承買權無效。另共有人若主張優購,須就得優先購買之標的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就部分拍賣標的行使之。
8.
本件拍賣之968地號土地是耕地,請應買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及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若應買人係私法人,須提出耕地取得許可始得投標或承受,否則應買無效。六、拍賣土地之使用分區:新開段968地號土地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新開段969地號土地為一般農業區水利用地。
11.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