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曜110440一

桃園市桃園區中路段1773-2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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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20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3.2
保證金:
16.7
總坪數:
1.7
坪單價:
49.3萬/坪
持分地坪:
1.7 坪
總現值:
87.1 萬
拍後增值:
3.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陳俊穎
陳俊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順發法拍
地 址: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三段707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桃園區 中路段 1773-2地號,面積 134 m2,持分 1/24,83.2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4/25,總底價 104萬,保證金 20.8萬,坪單價 61.6萬/坪,停拍
停拍,2024/3/21,停拍
1拍,2024/5/23,總底價 104萬,保證金 20.8萬,坪單價 61.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標的經地政指界,部分為無門牌鐵皮屋占用,部分為停車場空地,本件僅 拍賣土地,不含地上物、建物,且其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實際占用情形以鑑 界為準,並因係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情形,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trial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3.
本件拍賣標的物上之建物,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並由主張優先承買權利之人提出相關文件證明者,則就坐落之拍 賣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拍定人或其他亦主張得優先承買之人對該第三人 是否有優先承買權發生爭執時,就此須(由主張優先承買權利之人)另行訴 訟解決,並待訴訟確定後始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另本項次之優先承買權優先於前項次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併此說明。 六、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為桃園市都市計劃(民國61年1月12日)之住宅區,且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
4.
府建土執照字第218號及
5.
府建土執照字 第545號建築執照,上開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相關機關 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請求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桃園區 中路段 1773-2地號
134 m2 × (1/24) × 156,000 元 - 83.2 萬元
= 3.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2
2拍 不點交
26.6 坪 / 397.6 萬
2024/7/3
2拍 點交
8.5 坪 / 165.6 萬
2024/7/4
3拍 不點交
23.7 坪 / 224.8 萬
2024/7/4
2拍 不點交
0.8 坪 / 18.4 萬
2024/7/10
2拍 點交
7 坪 / 411.1 萬
2024/7/10
2拍 點交
59.4 坪 / 2,416 萬
2024/7/10
2拍 不點交
3.8 坪 / 351.2 萬
2024/7/16
2拍 不點交
4.6 坪 / 203.2 萬
2024/7/16
2拍 不點交
0.9 坪 / 37.6 萬
2024/7/16
2拍 不點交
0 坪 / 7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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