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3文3913

高雄市鳳山區七老爺段一甲小段1490-131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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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7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4
保證金:
0.9
總坪數:
1.4
坪單價:
3.2萬/坪
持分地坪:
1.4 坪
總現值:
17.6 萬
拍後增值:
13.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市場用地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鳳山區 七老爺段一甲小段 1490-131地號,面積 18 m2,持分 1/4,4.4 萬
(市場用地 )
拍賣紀錄 (2)
1拍,2024/5/22,總底價 6.8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5萬/坪,流標
2拍,2024/6/19,總底價 5.5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院民國113年2月22日現場執行時,本件土地位於南江街7巷23號對面之第2個攤位,其上為 廢棄水泥攤位,目前市場荒廢中等語。據112年33630號執行卷(下稱前案),債權人民國112年 5月11日具狀表示現場執行時,地政人員稱其上有廢棄磚造攤位,鄰人稱此市場已荒廢20餘年 等語。另依前案鑑價報告記載,本件標的之使用現況為閒置之市場攤位,並以市場通道出 入。惟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trial分別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六、本件土地上有攤位坐落,該攤位不在拍賣範圍,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本件土地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等情形。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鳳山區 七老爺段一甲小段 1490-131地號
18 m2 × (1/4) × 39,000 元 - 4.4 萬元
= 13.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9
3拍 不點交
17.1 坪 / 160 萬
2024/7/10
3拍 不點交
60.6 坪 / 630.4 萬
2024/7/10
1拍 點交
31 坪 / 562 萬
2024/7/10
1拍 不點交
25.5 坪 / 485 萬
2024/7/11
2拍 點交
71.2 坪 / 2,520 萬
2024/7/17
3拍 點交
59.4 坪 / 1,066.3 萬
2024/7/17
2拍 不點交
4.3 坪 / 6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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