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標的432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4段159巷14之1號建物前方,431地號土地亦與432地號土地相連,約至159巷18之1告示前,284地號土地亦與431地號土地相連,現均為道路使用,284及431地號土地有劃設汽車停車格;土地使用分區均為道路用地。
2.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